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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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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区纪委监察局制定了《余杭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陪审工作制度(试行)》,并经过组织推荐或自荐、测试、考察、常委会讨论等程序,确定了首批9位特邀陪审员。6月26日下午,区纪委监察局召开了首次案件审理陪审工作会议。会上,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魏祖民向特邀陪审员颁发了聘书,区纪委副书记丰曦红向各位特邀陪审员强调了相关权利义务及工作纪律。同时,审理室工作人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向特邀陪审员们开展了模拟案例讲解。 魏祖民充分肯定了案件审理陪审工作制度,他指出,案件审理陪审工作推进党内民主的一项新举措,是创新纪检工作的一项新内容,是强化党内监督的一项新机制,是维护党员权益的一种新渠道,是提升审理水平的一种新方法。他要求,案件审理工作要从专业的角度、法理的角度、情理的角度和社会效果的角度去开展,做到工作要严肃、态度要严谨、程序要严密、纪律要严明、要求要严格。案件审理工作人员及特邀陪审员要勤于学习、精于业务、忠于职守、严于律己。他强调,案件审理陪审工作是一个新课题,是一种新尝试,目前才只是做了起步工作,大家一定要一步一个脚印,尽自己所能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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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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