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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对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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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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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 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管理行为,提高“非转经”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5月起,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的管理情况开展重点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2008年3月31日以前,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行为的报批执行情况,重点是房地产出租、对外投资等事项是否按规定报批、租赁到期或变动后有无按规定重新进行审批等;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管理情况,重点是房地产租赁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等,如租赁合同(协议)签订情况、租赁价格情况、租金收缴情况、税收缴纳情况、投资收益情况;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收益管理情况,包括收益纳入单位财务管理情况、纳入预算外管理情况、收益实际使用情况等。对于在检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申报不实的行政事业单位,除依法收缴全部“非转经”所得外,将对单位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依法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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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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