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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杭州市余杭区人才奖、重才爱才先进单位奖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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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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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余杭区委、区政府出台《杭州市余杭区人才奖、重才爱才先进单位奖评选办法》,对荣获区杰出人才奖的科技人员奖励50万,荣获区突出贡献人才奖的奖励20万,荣获区优秀中青年人才奖的奖励10万元。这样大的奖励力度在全国县(市、区)级首开先例,在地市级也不多见,也超过了杭州市的奖励力度。 为大力实施人力资源密集型战略,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褒奖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重才爱才社会氛围,培养造就富有创新实干精神的人才队伍,为打造“品质之城、美丽之洲”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该《办法》,设立区人才奖和区重才爱才先进单位奖。人才奖项分为三类:(一)区杰出人才奖;(二)区突出贡献人才奖;(三)区优秀中青年人才奖。 评选区人才奖和区重才爱才先进单位奖,旨在表彰奖励一个时期内社会各界为余杭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以及实施人力资源密集型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优异成绩的用人单位。区人才奖、区重才爱才先进单位奖每二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区杰出人才奖2名,区突出贡献人才奖5名,区优秀中青年人才奖10名;区重才爱才先进单位奖5家。评选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注重实绩和社会公认,评选区人才奖“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 区委、区政府对区人才奖、区重才爱才先进单位奖获得者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区杰出人才奖每人50万元、区突出贡献人才奖每人20万元、区优秀中青年人才奖每人10万元,所奖金额的50%直接归个人所有, 50%作为个人在三年内经审批立项的科研实践、技能提升、学术深造等项目的费用;区重才爱才先进单位颁发荣誉奖状。 此外,区人才奖获得者还可享受以下待遇:优先资助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定期组织集中培训;每年一次体检、每二年一次赴外地疗养,发放区内优先就诊卡;符合条件下,优先参加人才专用房的分配。视情邀请区人才奖获得者代表列席全区有关重大会议。对获得杰出人才奖的人选,管理考核期内列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人才联系名录,其他人才奖的获得者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别联系。每年对人才奖获得者组织一次慰问。 余杭区人才奖获得者的具体管理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区杰出人才奖、区突出贡献人才奖获得者由区委人才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主管部门负责,区优秀中青年人才奖获得者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期限为二年,管理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列入管理,并享受有关待遇。 区人才奖获得者应履行以下义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提供咨询,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重大决策的论证、咨询等活动;在学术技术上不断创新,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带头弘扬优良学风,积极培养人才,推动我区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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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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