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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个到位”圆满完成今年村(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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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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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统一部署,为落实“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三年招聘计划,今年我区继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农村(社区)工作人员115名,其中村务工作者68名、社区工作者(含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者和治安协管人员)47名。经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聘用了112名高校毕业生为村(社区)工作者,其中聘用为村务工作者66名、社区工作者15名、社区劳保工作者19名、社区治安协管员12名。日前,经培训后112名同志已与所在村或社区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踏上基层工作岗位。 我区在此次招聘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三个到位”,顺利完成预期的工作目标。 一是借助大众传媒,宣传发动到位。从确定招聘计划开始,我区就借助区政府电子政务平台、政府门户网、城乡导报、余杭电视台等多种传播媒体,对农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进行系列报道,及时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本次招聘具体事宜和要求。召开村务、社区工作者座谈会,总结宣传优秀村务(社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和经验体会。全方位的信息宣传使相关政策措施得到更多人的理解和支持,也鼓励和激发了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热情。今年高校毕业生报名十分踊跃,共有1371人报名应聘,报考人数较去年大幅增加,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从去年的1:8.7上升到今年的1:11.9。其中报考村务工作者821人,社区工作者290人,社区劳保工作者229人,社区治安协管员31人。除社区治安协管员职位外(因有性别限制),其他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均超过10:1。最热门的报考岗位,南苑街道的社区工作者(招聘2人)岗位报名者达127人,60余人竞争一个职位,激烈程度可见一斑。从报考人员的学历来看,硕士研究生2人,本科生490人,大专和高职学历879人,本科以上的占比从去年的29 %提高到今年的36%,报考者的整体文化素质明显提高。 二是完善招聘办法,组织实施到位。为做好第二批到农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工作,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民政局等部门几次专题研究,修改并完善了招聘办法。首先是报考职位不再依具体的村或社区设置,而是按工作性质划分。今年的报考职位分为村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者和社区治安协管工作者共四个职位,各镇乡、街道根据“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三年目标计划,合理设定今年的招聘职位与人数,一般设置上述四个职位中的1~4个,每个职位招聘1~10人(即相应地涉及本镇乡、街道内的1~10村或社区)。报名者在填写《报名表》时,要明确报考的镇乡(街道)和职位,然后填写“分配志愿”,即若考取后希望分配到招聘该职位的某个村或社区,便于镇乡、街道决定分配去向时参考。这一办法改变了去年直接按具体的村或社区作为报考职位的做法,有利于在更广的范围内选拔更优秀的人才。其次是今年报考范围按镇乡、街道为单位,即考生只能报考本镇乡、街道的职位,改变了去年按组团为范围的报名办法,缩短了报考者录取后工作地与家庭所在地的距离,便利了高校毕业生的工作与生活,也有利于村(社区)日常工作的开展。新的招聘办法实施后,余杭区在组织招聘工作过程中,悉心对报考者做好指导、解释、服务工作,努力做到让考生满意,让镇乡(街道)和村(社区)满意。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分工配合到位。今年的村(社区)工作者招聘按照全区统一组织、分镇乡(街道)招聘的原则,完善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区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区民政局、区委政法委、区劳保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各镇乡、街道直接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招聘计划,对外宣传发动,组织现场报名,公示与下达聘用文件,岗前培训,以及落实有关政策等工作,由全区统一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具体面试、体检和分配聘用村(社区)等工作,以镇乡、街道为主,区有关部门指导协助。区委组织部积极履行牵头负总责,及时听取每个阶段的工作汇报,处理、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分配下达各有关部门工作任务,保障整个工作有序进行;区人事局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交流,共同商讨研究招聘工作相关事项,积极利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优势,对镇乡、街道的面试、考察等工作提供指导帮助;区民政局、劳保局和区委政法委,积极做好配合。由于各部门和镇乡、街道以高度的责任感,分工配合,齐心协力,确保了今年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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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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