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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仲裁委切实处理好外来务工人员工资争议案件
审调结合 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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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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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份,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70起,受案量已达去年全年案件数的三分之一,其中涉及工资争议55起,占案件数的79%,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74590.5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方便职工维权,尤其是使外来务工者能及时地领到工资、补偿款,区仲裁委切实加大了案件审理力度、加快审理周期,对集体性工资争议做到当场立案及发送开庭通知、开庭结束后两日内发送裁决书。如43名职工诉某食品有限公司工资争议案,仲裁委在一个月内结案,发送了裁决书,使得当事人能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及外来务工人员工伤的案件,第一时间联系单位进行调解,使得受伤人员能及时拿到补偿款。例如1月18日立案的唐某诉某单位工伤待遇一案,经调解,事故单位于1月31日当场一次性付清了10万余元的补偿款。同时,仲裁委对46起经济上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减、免、缓交仲裁费,从而确保这些人员能够依法行使诉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此外,区仲裁委切实加大对镇乡、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的工作指导,要求各协调委就近、就快调处劳动争议,尤其是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争议,防止出现因劳资纠纷引起的群体恶性事件,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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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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