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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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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1日起我省取消了手足口病疫情Ⅱ级响应,进入常态管理。为了合理使用全区的应急储备资金,劳保局发出了《关于调整我区手足口病免费治疗政策的通知》。 《通知》对我区手足口病的免费治疗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 :一是从10月10日开始,取消手足口病门诊、留观和住院的免费治疗;二是经市级专家组确诊为重症手足口病的余杭区户籍的病人以及我区的低保、困难家庭的手足病人,凭有相关证明仍实行免费治疗,报销时需提供本区户籍的户口簿,低保、困难家庭需提供有效的低保或困难家庭救助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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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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