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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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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工作效率,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正确评价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区劳保局于近日出台了《余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该《办法》的出台是该局贯彻区委、区政府“环境立区”战略、打造最优服务环境重要举措之一。与以往的考核办法相比,该《办法》在考核方式和奖优惩劣力度两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和创新,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在考核方式上将考核分考评和测评两大项进行。考评主要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检查和抽查情况,确定有关人员的加分与扣分,考评内容主要为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安全卫生、表扬投诉等;测评则分工作人员相互测评、科长对本科室人员的测评和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人员的测评3个层次进行。考核结果将存入工作人员个人考核档案,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及奖惩、任(聘)用、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考核取得实效,该局成立了由郑立夫任组长的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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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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