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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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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精神,经余杭区政府同意,决定从2008年6月起,调整我区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从原每人每月61元增加到71元。 此次调整范围和对象为:参加余杭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并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含转制事业单位已剥离并办理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手续的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增加的10元生活补贴从2008年8月起发放。6-7月补发20元一并发放在8月份的养老金工资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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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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