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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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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区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各项规定,根据省市8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杭劳社监[2008]185号文件)精神,从7月开始至本月22日,劳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顶着炎炎烈日,冒着高温酷暑,对闲林镇片区内的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劳动用工情况主动监察。 本次主动监察共检查了80多家用人单位,从检查的结果来看,闲林镇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总体较好,规模以上的用人单位均能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与全体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履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但是部分中小型企业仍然存在着用工不规范的情况,通过这次主动监察主要发现以下几点问题:一是劳动用工台帐不齐,个别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二是部分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和用工所在地不一致,造成经营和管理脱节;三是个别用人单位依然存在使用童工、未给未成年工进行身体检查等违法情况。对此,劳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向用人单位宣传法律法规,督促规范用工行为的同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 七月下旬,根据《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及我区的布置,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我区的小作坊、小砖窑、小矿山进行专项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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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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