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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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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单位自查整改、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复查和领导小组组织检查、政府挂牌督办、验收总结等5个步骤进行,并建立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一是领导机制。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监察、教育、建设、经贸、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民政、民族宗教等部门参加的全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责任机制。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区政府领导,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负责复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负责。 三是宣传机制。深入开展“珍惜生命、远离火灾”主题宣传和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分管和负责消防工作的领导及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工种和重点岗位的人员都必须参加教育培训。 四是督查机制。组织督查组,分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区开展排查整治活动进行督查。 五是奖惩机制。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六是保障机制。各相关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区财政拨出专项经费,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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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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