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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两日,余杭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福友、凌美娟、王少青、杜坚强、吴月根、王云联出席会议。正区级巡视员肖勤、王德璋,副区长杨洪香、屠冬冬,区政协副主席黄莉,区法院院长傅樟绚、区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要求将杭州余杭创新基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列入政府投资项目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对“改善民生·人大代表在行动”(教育方面)代表主题活动书面总结进行了审议。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职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提任法律职务资格审查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制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草案)和〈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草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杭州余杭创新基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列入政府投资项目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和《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08年8月22日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利明同志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唐国明同志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郑惠敏同志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08年8月22日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建青同志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 广同志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余庆伟同志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俞剑飞同志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雁翔同志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方梅珍同志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阮忠明同志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雪姣同志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洪建良同志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戚连根同志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梁朝荣同志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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