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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五一”、“端午”小长假期间食品安全,余杭区各执法部门根据季节性变化的特点,对消费环节的桶装水、乳及乳制品、蔬菜食品、水果、水产品、豆制品、肉类、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酒类、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禽肉产品等食品进行了着重检测,以确保节日食品的质量安全。
区卫生部门按照全年食品抽检计划,本月对桶装水、乳及乳制品进行了抽检,共检测43批次,合格率为90.70%。其中桶装水抽检22批次,合格率为90.91%;乳及乳制品抽检21批次,合格率为90.4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为认真宣传贯彻这部法律,区卫生部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地向广大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学生、市民等开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进入五月,气温渐渐升高,食物中毒事件高发季节即将来临。卫生部门未雨绸缪,将采取分行业培训、高危食品抽检、结合《食品安全法》宣贯、加大餐饮业监督力度等多种举措,防止重大食品中毒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醒消费者在外聚餐一旦出现群体性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的症状,应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举报投诉电话:96301)。
区农业局本月对我区瓶窑屠宰场、潘板屠宰场等12家屠宰场内的生猪进行了盐酸克伦特罗的检测,其中屠宰企业自检2146头,分站抽检267头,共抽检2413头,合格率为100%;并对运河镇蔬菜基地、仁和镇蔬菜基地、南苑街道蔬菜基地、乔司镇蔬菜基地的蔬菜食品进行了抽检,共检测47批次,全部合格。
余杭工商分局五月份集中开展了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节日食品为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尤其加强了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力度。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箱和流动检测车本月也加大了对余杭区农贸市场、超市、副食品店等经营场所各类食品的检测力度。本月共抽检150个场所各类食品1545批次,有8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9.5%。其中农贸市场61家,抽检1151批次;超市及商场48家,抽检315批次;其它场所41家,抽检79批次。从抽检情况看,总体合格率为99.5%,与上月比较合格率上升0.2个百分点。
杭州市余杭区农产品监测中心本月对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杭州蔬菜批发市场和良渚蔬菜批发市场内销售的蔬菜进行了抽检,共检测2640批次,全部合格。
余杭区食安办会同区质监、工商、卫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了2009年第一次食品重点品种抽样检测综合评价工作,根据《关于公布2009年度〈余杭区食品重点品种和保健食品抽样检测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余食安办〔2009〕6号)要求,共抽取塘栖、仁和、崇贤三镇辖区内十四大类26个品种共78批次列入2009年《杭州市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重点品种:蔬菜(番茄、黄瓜、青菜)、水果(香蕉、苹果、柑桔)、水产品(鲫鱼、小黄鱼、青虾)、肉类(鲜猪肉、熟肉制品、火腿肠)、豆制品(豆芽菜、包装豆腐、腐竹)、大米、酱油、食醋、食用油、酒类(白酒、黄酒)、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禽肉产品(鲜鸡肉、鲜鸭肉)进行了抽样,经区农产品监测中心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此次抽检的78批次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根据检测结果综合评价分析,此次抽样检测的十四大类26个品种的产品目前质量水平总体情况良好。抽检产品中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的检测情况较好,但不应放松警惕,有关部门应继续加大对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从本月各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看,我区食品呈现以下特点:
1、生猪的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为百分之百。
2、本月抽检的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类、豆制品、大米、酱油、食醋、食用油、酒类、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禽肉食品经检测全部合格。
3、桶装水本月检测合格率为90.91%。桶装水不合格的原因是霉菌和菌落总数超标,产品均来自我区以外的厂家生产。造成霉菌和菌落总数超标,可能与回收桶不严格清洗消毒,或者桶装水在生产过程中杀菌环节不到位,以及加上气温逐渐升高后的水微生物繁殖很快有关。提醒消费者,饮用桶装水之前,将水烧开,以免损害自己的身体健康。
4、乳及乳制品合格率为90.48%。乳及乳制品主要还是涉及金华产的含乳饮料中的蛋白质、脂肪未达到相应的企业标准。乳制品产品种类繁多,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注意区分是巴氏杀菌奶还是灭菌奶或者是含乳饮料,因为产品类别不同,它的营养价值也不一样,在选购之前看清楚产品类别,尽量选择知名企业的产品。
以上分析,仅供市民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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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商余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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