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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到12月余杭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开始进入清查摸底阶段。日前,记者就经济普查有关情况采访了余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杨洪香。 记者:第二次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什么? 杨洪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根据规定,2008年应当正常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次重要的社会动员活动,对于制订全区的发展规划、研究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本次经济普查就是要彻底摸清“家底”,全面掌握我区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信息,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为科学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供基础数据,促进“经济强区、生态城区、文化名区”的建设。 记者:本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有哪些?包括哪些行业范围? 杨洪香:本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调查对象预计在7万家左右。行业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本次普查需要调查的主要内容。 杨洪香: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保留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内容,如单位的基本标识、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但为适应当前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能源消耗统计数据的需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拟把主要能源品种和水的消耗量的调查范围,由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规模以上工业扩大到全部第二、三产业单位,以查清全国各类单位的能源消耗量。同时,将主要高耗能行业的主要耗能设备状况纳入普查范围,为政府制订切实可行的节能降耗措施提供依据。 记者:每次普查都有标准时点,这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何时?整个普查工作在时间进度上是如何安排的? 杨洪香: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2008年组建国家及地方各级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开展宣传动员和方案试点,选调并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单位清查,具体部署普查工作等;2009年上半年进行普查的入户登记,基层普查数据处理和逐级审核上报等;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进行数据审核汇总,发布普查结果,陆续出版普查资料,并利用普查数据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进行分析研究。 记者:统计数据的可信度近年来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如此大规模的普查如何保证数据质量? 杨洪香:李克强副总理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也是数据可靠的体现,要把经济普查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这次普查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宣传力度,同时还将加大普查工作中的检查、执法力度,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 记者:在经济普查中普遍存在着入户难,登记难,如实、及时填报普查数据难等“三难”问题,您如何认为? 杨洪香:“三难”是我们历次普查都会遇到的问题,在经济普查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普查对象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家庭隐私等与其切身利益有关的调查项目,思想顾虑普遍较重,有的怕增加税务负担,往往不愿如实申报。解决这些困难,可以从几方面入手。首先,要加强服务,平时多和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营户沟通交流,主动提供服务,取得他们的信任;其次,要注意调查询问的方法和艺术,不宜直入主题,可以从询问近况、表示关心入手,减少调查户的抵触情绪;第三,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纪律,对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能把调查结果作为执法和收费的依据,这些数据最终只用于国家宏观调控,不用于微观,从而打消他们的顾虑。 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有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有普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余杭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朱爱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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