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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山镇民主法治村创建率百分百
围绕“四民主、两公开”这一中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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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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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山镇重点围绕“四民主、两公开”这一中心内容,使创建民主法治村与创建小康示范村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普法依法治理相结合。截至今年6月,全镇共有14个村(社区)被命名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2个村被命名为“四星级”民主法治村,小古城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漕桥村正在争创省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全镇的民主法治村创建率达到100%。 径山镇多年来十分重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的建设,创造性地运用法治手段推动农村社会依法治理,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到农村,送进千家万户。 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行“阳光”村务,落实村民群众的知情权。该镇大力推行“三务三公开”,实行村务、党务和财务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在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公开、并以公告书的形式发放到农户家中进行公开。规范村务公开程序(重点是村级财务公开),村务公开达到五个100%,即按季公开、按表式公开、干部报酬逐人公开、招待费用逐笔公开、重大基建或投资项目公开。搞阳光村务,每年底,在总结全年村务工作的同时,又将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列入下一年度的村两委会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计划,经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形成决议后进行实施,并向广大村民群众进行公示。 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让村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村事务,这是实行“四个民主”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的本质所在。该镇各村党组织、村委会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生态公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同时制定了村务工作一系列规章制度。 规范民主决策机制,落实村民群众的决策权。该镇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管理上,形成了一套“议事讲民主,决策有程序,理事有规章”的议事规则,保证了村民群众的决策权。坚持“民情恳谈会”制度。在民主决策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民情恳谈会”,充分调动村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热情。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该镇坚持推行村干部民主评议制度。设立村民意见箱。在全镇各村委办公楼设置“村民意见箱”,村民对于在村级事务中的各种问题都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匿名的形式进行举报,畅通了村情民意渠道。 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坚持以“民主理事、公正办事、干净干事”为目标,加强了全镇的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意识,径山镇已基本形成了一个“村民提、代表议、会议定、干部做”的村务运行机制。(范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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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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