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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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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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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讨论和审议了中共杭州市余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题为《全面履行职责凝聚党心民心为构建“和谐余杭”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区委和杭州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和建设现代化都市新区目标,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区反腐倡廉工作呈现出持续、健康、深入发展的良好态势,为促进余杭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报告所总结的过去四年工作的基本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践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坚持。 大会认为,报告对今后五年我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建议,符合区委中心工作的要求,符合我区实际,是切实可行的。根据建议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全面部署和落实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必将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建设和谐创业、和谐发展、和谐生活的现代化都市新区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大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不辱使命,勇担责任,不断完善具有余杭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为圆满完成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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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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