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良渚镇召开镇村干部会议,会上宣读了镇纪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坚决拆除违法建筑相关纪律规定”,要求全镇党员、干部在防违拆违工作中做到:“禁止阳奉阴违或消极对待镇党委政府关于拆违工作的各项规定”等“八个禁止”,从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营造良好的防违拆违控违社会风气。据了解,这是该镇贯彻区有关防违控违拆违会议和文件精神,针对性抓好这项工作的三大举措之一。 其它二大举措,一是出台“良渚镇各村(社区)‘防违、控违、拆违’工作考核办法”、对全镇20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根据村(社区)规模的大小、镇里拿出每村(社区)6、8、10元的考核奖的基数,按照四个方面的工作目标和8个方面的考核标准,进行年终记分考核到各村(社区)班子和每名干部,并奖罚兑现,从中调动和激励村(社区)干部防违控违拆违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强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 另一大举措是,对全镇近500来名镇村干部中,推行在镇纪委提交“坚决做到不实施或参与实施违法建筑”、“坚决不为亲友或他人实施违法建筑说情讨保”、“如发现本镇内有违法建筑行为坚决做到及时向镇拆违办汇报”等内容的承诺书。 该镇三大举措实施后,开始产生较好效果,现已有两名实施过违章建筑村干部,自行进行拆除。(唐爱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