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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近日出台政策:省财政一次性斥资13547万元,对在编在职、尚未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农业技术人员进行补助,从而全面彻底地解决一直困扰基层农技人员的“后顾之忧”。
据有关部门统计,浙江全省拥有基层农技推广机构5438个,在编在岗农技人员2万余众,其中有4103人至今没有解决养老医疗保险问题。这个问题不彻底解决,不仅对那些常年奔波田间地头的农技人员有失公允,而且直接影响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的稳定。
浙江省政府出台的正式文件规定:2004年12月31日在编在职农技人员,凡未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各地可以制定补偿的办法,所需一次性补缴的费用,除个人按规定补缴外,其余费用由当地县(市、区)财政承担。省财政根据各地经济状况和财力情况,确定不同标准给予补助。
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俞仲达介绍,以浙江省2003年全省平均工资为基础,按照规定缴费费率和个人承担比例计算,浙江一位40岁以下农技人员参加保险需一次性补缴费用8.8万元。考虑到目前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技人员,大部分集中在欠发达县域,社会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为此,省政府确定省财政和当地县(市、区)共同为未解决养老、医疗保险的农技人员每人一次性补偿5万元。同时,根据这个基本标准,视各地社会保险补缴标准不同和经济、财力情况不同,浙江省财政厅把全省县(市、区)划分为四种不同类型,制定了不同的转移支付系数。欠发达县和海岛县的系数最高,为0.8;经济发达县(市、区)最低,为0.2。按照这样的思路测算,仅省级财政为此安排的资金就需达到13547万元。
(记者 潘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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