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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余杭区“有尺可量”
“法治余杭”量化评估体系接受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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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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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得到救助率达到100%,孤寡老人救助率达到9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组织开展村民自治征程的学习宣传,使村民自治章程内容家喻户晓,入户率达100%,不达标扣2分。”这些细致、数字化的考核条目,将是余杭全区及各机关部门、镇乡、农村(社区)工作的考评指标。9日下午,来自全国和省内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们就《“法治余杭”量化评估体系》畅所欲言,展开论证,提出了许多好的思路和观点,这不仅将完善“法治余杭”量化评估体系,推进区“法治质效”水平,也标志着余杭法治建设迈入了“质”的提升阶段。 近年来,余杭区的法治建设工作在全省一直位列前茅。2005年,余杭区人均GDP突破了4000美元,经济强区、生态强区、文化名区的阶段性目标也相继实现,经济的迅速发展,促使老百姓对民主政治、制度文明的需求也不断增强。在“法治浙江”、“法治杭州”精神的引领下,去年2月,余杭区在全国县级城市中率先提出“法治余杭”建设的战略决策。作为“法治余杭”的初始年,余杭区主抓“重法治”的氛围营造,亮点频频。全区共拨款85万元用于“民主法治村”创建经费,打牢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基础;建立起“政府法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行政问责制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在全省内率先建立系统联动执行机制,解决了法院的“执法难”问题;除此之外,还开展“法制副校长”、“五五”普法讲师团等工作,用丰富的形式和载体营造起上下讲法治的浓厚氛围。据了解,今年上半年余杭区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0.32%,而市民“平安指数”和 “安全感”都明显上升了。 今年是“法治余杭”的规划编制年,为了加强法制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把工作内容、职责更具体化,完善任务明确、分级负责的组织实施机制,余杭区运用起考核的“指挥棒”,聘请了法学界权威结合实际情况设计了《“法治余杭”量化评估体系》,主要考察“法治余杭”建设、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的行动结果是否发达到预期目标,法治余杭政策是否对于人微言轻目标群的余杭社会民众、特定群体产生影响等,具有鲜明的余杭特色,在全省区级法治建设中开创了先河。《体系》主要对余杭区本级、区级机关各部门、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四个层面展开评估,总分设计为1000分,还设九张反馈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工作评价的调查问卷,实现全民参与。 (余杭报道组 范建荣 余杭记者站 俞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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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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