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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监控系统管理人员招考公告
为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主要用于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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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考岗位 |
招考人数 |
招考范围(指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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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平片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含交警大队、临平派出所、东湖派出所、南苑派出所、乔司派出所) |
20 |
临平、东湖、南苑、星桥、乔司、运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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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塘栖派出所监控系统管理人员 |
4 |
塘栖、崇贤、仁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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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余杭派出所监控系统管理人员 |
4 |
余杭、闲林(五常)、仓前、中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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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瓶窑派出所监控系统管理人员 |
4 |
瓶窑、径山、黄湖、鸬鸟、百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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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良渚派出所监控系统管理人员 |
4 |
良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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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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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社会治安保卫工作。
(三)余杭区常住人口,详见各岗位招考范围。
(四)男性,年龄18至38周岁(1969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放宽到高中毕业。
(五)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均在4.6(含)以上,身高1.68米(含)以上。报考者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总分必须达到135分以上。
(六)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
三、招考原则与程序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考生自愿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采取定向招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9月15日——16日2天,上午9:00-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巡(特)警大队(临平街道星光街123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退军人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当天经填表、初检、体能测试、资格审查等手续确认。
4、体能测试项目: 1000米、4×10米往返跑、引体向上。具体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合格者取得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含政治理论、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和写作等内容。考生凭通知单和身份证于2007年9月19日到余杭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分局10楼1013室)领取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若面试人数不足本岗位招考计划数2倍时,从其他岗位未入围面试的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补充对象,直至补充到各岗位报考人数均达到招考计划数2倍。
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考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公务员有关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按各岗位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浙人干[1996]95号)精神执行。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公安分局门户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录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上岗培训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
试用和聘用期间,劳动报酬按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时考生需携带必备的体能测试用品。
3、有关招考工作信息可在余杭区政府公安分局门户网站上查询,网址:http//www.yuhang.gov.cn,依次点击“司法机关”、“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栏。
4、本公告由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200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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