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录用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非机动车管理所工作人员公示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经分局研究,拟录用杨成等3名同志为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非机动车管理所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余杭区公安分局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属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不能凭空捏造,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07年8月27日至2007年8月29日。
4、公示联系部门:公安分局政治处,受理电话:89261040、89261041;或有关部门。
5、受理时间:8时30分至17时。
6、拟录用人员名单:
杨成,男,1986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身份证号码330184198610310010;
沈燕菊,女,198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身份证号码330184198303210028;
蒋丽莉,女,198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身份证号码330184198312024147。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