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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建集团公司领导访谈
发布时间:2008-06-19 访问次数:

  咪表收费能否推出公务卡?!    
  问: 您好!咪表收费推出后,给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带来不便。一些机关人多车少,临平周边办事、开会一般都开自己私车。现在咪表收费,去一些停车位不多的机关办事,都要自己掏钱付停车费。比如行政服务中心、房改办、人事局等等。能不能给机关单位推出一批公务卡,没有公车的时候开私车办公事的车主能去机关办公室申请公务停车卡,办完公事后回交单位,这样就可以避免私车公用还要付停车费的尴尬了!谢谢!    
  答复如下:    
  你好!目前我公司尚无免费的公务卡推出,如单位需办理购卡事宜,请至南大街68号二楼咪表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办理。     
    
  咪表收费     
  问:我是余杭区一单位的员工,在您百忙之中给您写信,打搅您了! 我想反映的事情是余杭区机动车停车收费问题。收费停车有利于城市管理,我想这是事实,我也是支持的,但我认为余杭区临平城区停车收费存在许多问题:一、不合法。主要是程序不合法:1、余杭区政府开始对临平城区所有大街小巷就地划线收费,未经论证,未举行听证。2、余杭区政府委托余杭区城市管理公司对所有收费车位进行管理,而城市管理公司又委托余杭区南苑物业管理公司对所有收费车位进行管理,根据行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权只能一次委托,并且只能委托给事业单位。余杭区在收费停车问题上,进行二次委托,是错误的,委托给余杭区南苑物业管理公司(非事业单位)更是错上加错。二、不合理。1、收费过高。临平城区收费停车位分三个档次,第一档次为Ⅰ类地段,每小时5元,包月150元;第二档次为Ⅱ类地段,每小时3元,包月100元;第三档次为Ⅲ类地段,每小时3元,包月50元。根据余杭区政府公布的地图显示,整个临平城区基本上为Ⅰ类地段和Ⅱ地段,其中主要为Ⅰ类地段,Ⅲ类地段基本上没有(虚设)。这么高的费用,简直可以和杭州主城区相比了! 2、收费设置不合理。临平城区收费车位分以上三个档次,包月时Ⅰ、Ⅱ、Ⅲ类地段的包月票是不通用的,比如150元包了一张Ⅰ类地段的月票,该月票只能免费在规定的Ⅰ类地段停车,如果在Ⅱ、Ⅲ类地段上停车,还要另外按以上规定收费;如果包了Ⅱ类地段的月票,也只能免费在Ⅱ类地段停车,在其他地段停车还要另外收取以上规定的停车费;其他情况均可以如此推论。众所周知,在临平城区工作和生活,要经常在几个地段之间往返,按照以上规定,如果要真正包月停车,起码要三张不同地段的月票。 3、范围过广。收费车位基本上已经覆盖整个临平城区,甚至已经延伸到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交界处,同时停车位不但涵盖了所有的交通要道,还把所有的小路、小巷、小弄等能够划线的地方,甚至是小区边上的停车位都搞成收费车位!依我们看,就差人家大门口不搞成收费车位了!据我所了解,杭州主城区就比较人性化,在寸土寸金的杭州城区,除了一些交通要道和繁华区块设了收费停车位以外,还保留了许多免费车位,特别是小区周边,基本上都是免费停车位。在这临平城区这小地方,搞出这么多的收费车位,其意图是什么?是真正为民服务吗?三、不合情。1、车位无法保证。今天我问了收费车位的收费员如果我包了Ⅰ类地段月票后,规定的地段车位都满了,怎么办?他说公司规定,那只能等相应地段车位有空才能停,如果停其他地段也要另行收费。像我们作为单位员工,为了要按时上班没法才花钱来包月,谁又有时间排队停车呢?既然无法保证月票上规定的地段有车位停,那又有谁肯花钱来购买月票呢? 2、外地车停车难。因为现在的停车收费只有包月、购停车卡(只有50元和100元两种),不允许收费员收取现金。外地车过来,可能只停一两个小时,也许一年两年甚至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停车,他们是不可能购停车卡和包月的,停车位有人盯着,所以只能随地停车了。这样的后果就是:车位空着没人停,非车位停大量停车,导致资源浪费和交通堵塞(今天亲眼看到这种情况)。 对于以上情况,请您务必让有关单位给予解释,并给在临平城区工作和生活的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答复如下:    
  城市建设集团公司反馈:一、(1)根据区余政办(2008)8号文的规定,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和区城建集团确定停车泊位。目前停车位是上述部门商讨研究后确定。关于是否需再进一步召开听证会事宜,我公司会尽快会同上述部门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汇报。(2)我公司为余杭区的全资国有公司。根据区余政办(2008)8号文规定,我公司实施咪表停车收费的行为是由余杭区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经营行为,而非行政行为。我公司也并未将经营权委托给余杭区南苑物业管理公司,而只是委托了该公司对咪表收费进行现场的管理。二、(1)我公司在实施咪表停车收费过程中按照区政府文件规定进行收费。停车收费最终目的应该是通过收费这个经济杠杆来促使使用占道泊位停车的车辆尽可能地减少停车时间快停快走,以提高公共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城区的交通状况。收费标准如需改动需经区政府批准。我公司会在接下来向区委区政府的汇报中提及这一问题。(2)包月停车制度区政府文件中并未明确。我公司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考虑到有相当部分车主由于居住或上班的需要可能会长时间在某一停车路段停车,因此试行了该包月制度。包月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考虑长期在某一路段停车的车主的经济负担。目前包月卡只售一个月,其目的也是在试行的过程中掌握信息,逐步完善。(3)实施至目前为止,尚未接到有关包月卡无处停车的投拆。对于可能出现的此类情况,我公司会积极研究妥善的处理办法。三、对于外地车辆只进行一次停车的,现场咪表管理人员可帮助刷卡,并由车主支付现金。   

  咪表收费合法合理吗?   
  问:请问1、是否可将做为收费依据的余政办[2008]8号文件及余政发[2008]90号文件内容公开,这二个文件是否可作为收费的法律依据?2、现包月各路段均不通用且保证不了车位,大街小巷有路处皆有咪表,有否考虑过需要正常生活的百姓的经济承受能力?3、原4只车们现划成3只,真是为了解决停车难问题还是为了收费?难道原先和杭州市区划的车位都不对了?难道现停车收费处空空荡荡是这批车辆都隐形不成了?4、杭州市区都在对停车收费进行公开听证、免费,为什么我区却反其道而行之,置民声不顾呢,难道这是融入大都市的做法吗?   
  答复如下:   
       1)收费标准如需改动需经区政府批准。我公司会在接下来向区委区政府的汇报中提及这一问题。(2)停车收费最终目的应该是通过收费这个经济杠杆来促使使用占道泊位停车的车辆尽可能地减少停车时间快停快走,以提高公共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城区的交通状况。(3)停车位是按照三厢车的长度来划定的。原来未划线时两厢车停车时只占据较短的车位距离,因此会看似产生停车位减少现象。      
   
  收费的标准问题   
  问:余杭区政府给(原)临平镇住房拆迁的补偿标准相当于杭州的七类地区,请城建公司算算现在的停车收费相当于杭州的几类地区?杭州城区的停车收费最近都在下降。   
  答复如下:   
  城市建设集团公司反馈:我公司在实施咪表停车收费过程中按照区政府文件规定进行收费。停车收费最终目的应该是通过收费这个经济杠杆来促使使用占道泊位停车的车辆尽可能地减少停车时间快停快走,以提高公共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城区的交通状况。   
   
  咪表收费   
  问:1、停车难没有根本性缓解。为了安装咪表,原有的道路车位都被拉长划线,至少减少了四分之一,按目前2000余个车位计,约减少六七百个车位。杭州主城千方百计在挖掘车位资源,而我区却在为了收费而减少车位,不知是不是与缓解停车难相违背。 2、收费的目的何在?按目前2000个车位计,每个车位每天10小时按3元计,每天停车费在6万左右,一年将超过2000万。余杭每年几十亿财政,难道付不起这点钱还路于民?更何况城建集团每年给南苑控股的不过300万管理费,难道政府连300万都不愿为百姓买单?如果是为了便于管理,只要加大违章停车的处罚力度就行了,相信花300万请200个人拍违章车,效果不亚于此。 3、市民生活品质如何提高?如今物价持续上涨,杭州主城在降低停车费,温州全部取消咪表收费,余杭在这个时候推开停车收费,很不合时宜,导致的只能是继续拉高生活成本,怨声载道。“鼓励买车,限制用车”,目前在余杭来说是句可笑的傻话,也许今后的发展方向如此,但像万科的王石那样代表精英阶层发表不合时宜的话,教训是沉痛的。只要遇到管理问题,就采取市场化收费手段,生活品质如何提高???? 在此,告诫城建集团,为了区区300万,引来这么多反对声,值不值得???不说什么关注民生的大话,到年终满意不满意单位评比,你们将有多少优秀票?要知道有车的乡镇干部比比皆是,到临平开会办事遇到收费,不骂城建集团才怪!!!   
  答复如下:   
  城市建设集团公司:我公司在实施咪表停车收费过程中按照区政府文件规定进行收费。停车收费最终目的应该是通过收费这个经济杠杆来促使使用占道泊位停车的车辆尽可能地减少停车时间快停快走,以提高公共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城区的交通状况。收费标准如需改动需经区政府批准。我公司将今后的管理逐渐完善,真正缓解临平城区行车难、停车难的情况。   
   
  政府不应该有盈利为目的   
  问:政府不应该做事以盈利为目的,杭州在大大降低停车收费,而余杭却大大提高收费。一、我们客户来办事外地车,没卡怎末办,要在余杭吃饭,去小的饭馆,也要收停车费,不利于经济发展?二、为什收这么多?1小时收5元,3元,向广州也就2元3元的?三、免费停车时间太段太短,深圳市这样的城市都是半小时免费的?四、管理人员太多,人员成本太大?五、有些地段非常少的的停车和不影响交通也要收费?六、应该降低收费,和城市地位不对等   
  答复如下:   
  城市建设集团公司反馈:1、对于外地车辆只进行一次停车的,现场咪表管理人员可帮助刷卡,并由车主支付现金。2、我公司在实施咪表停车收费过程中按照区政府文件规定进行收费。停车收费最终目的应该是通过收费这个经济杠杆来促使使用占道泊位停车的车辆尽可能地减少停车时间快停快走,以提高公共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城区的交通状况。收费标准如需改动需经区政府批准。感谢你对此项工作的关心,我们将今后的管理中逐渐完善。   
   
  咪表收费疑问太多   
  问:1.咪表收费太贵,一累地段每小时5元能否降低?杭州现在都收费降低,为什么我们现在反其道而行之? 2.每次免费停车时间太短,杭州都有二十分钟。能否延长停车时间? 3我在一类地段包月,能否在二类地段免费停车?   
  答复如下:   
  城市建设集团公司:我公司在实施咪表停车收费过程中按照区政府文件规定进行收费。停车收费最终目的应该是通过收费这个经济杠杆来促使使用占道泊位停车的车辆尽可能地减少停车时间快停快走,以提高公共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城区的交通状况。收费标准如需改动需经区政府批准。我公司会在接下来向区委区政府的汇报中提及这一问题,并逐渐完善管理工作。包月停车制度区政府文件中并未明确。目前在一类地段包月,暂不能在二类地段免费停车。   
   
  停车收费是不是属于乱收费?   
  问:车子本身上路已经交了养路费,现在在路上划出那么多的停车位,这些车位并不是城建集团所建,他们有什么权利来对这些车位划线归类?又凭什么来收费?况且你收费了还不负责对车子的保管,这又能怎么说?   
  答复如下:   
  我公司实施咪表停车收费的行为是由余杭区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经营行为。我公司在实施咪表停车收费过程中按照区政府文件规定进行收费。停车收费最终目的应该是通过收费这个经济杠杆来促使使用占道泊位停车的车辆尽可能地减少停车时间快停快走,以提高公共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城区的交通状况。   
   
  咪表收费   
  问:既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停车泊位经营权拍卖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的余杭区临平城区公共停车场所机动车辆泊位停放管理实施办法--那么请问: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设置停车泊位,应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转让其经营权所城建集团是什么时候取得经营权的?   
  答复如下:   
  城市建设集团公司反馈:我公司为余杭区的全资国有公司。根据区余政办(2008)8号文规定,我公司实施咪表停车收费的行为是由余杭区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经营行为。   
   
  停车费   
  问:所收的停车费用是用到什么地方?收了停车费为何又不能替车主保管车辆呢?   
  答复如下:   
  根据余政办[2008]8号文件精神,咪表停车管理经营所得收益,除部分用于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费用外,其余部分由我公司全额用于咪表设施的维护以及公共停车场的新建和增加咪表设施等的再投入。所收费用为泊位资源占用费。   
   
  关于咪表收费   
  问:临平城区开始对停车位收费,收费的前提应该是该停车位所占用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属公共资源,但现在很多小区在当初房地产开发时连道路所占用的土地一起征用了,现在再来向小区业主收费,是否合法.   
  答复如下:   
  目前,城区所划泊位均为公共道路,属公共资源。   
   
  新房验收是不是实行分户验收的?    
  问:余杭区新房验收是不是实行分户验收的? 
  答复如下:   
  你好!目前余杭区住宅房实行分户验收。   
   
  咪表收的费用是用到什么地方去了?  
  问:想问下咪表收的费用是用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复如下:   
  你好,根据余政办[2008]8号文件精神,咪表停车管理经营所得收益,除部分用于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费用外,其余部分由我公司全额用于咪表设施的维护以及公共停车场的新建和增加咪表设施等的再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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