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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土地 关注民生
国土分局“局长接听日”来电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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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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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村民来电反映:余杭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政策一直没修改,目前房地产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经与当前整体环境不相适应,是否调整? 国土分局答复:余杭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从2004年起实施至今。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目前区政府已着手开展调研工作,拟做适当调整。 2、一中泰乡村民来电咨询:中泰乡采用多层、高层公寓安置村民拆迁,目前正征求村民有关户型等事宜,是否有此方面政策? 国土分局答复:为加快我区“融入大都市,建设新余杭”的步伐,推进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我区将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村居民多层公寓建设试点工作。区委办于2007年5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居民多层公寓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07]67号)。该意见对包括户型等在内农村居民多层公寓建设的政策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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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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