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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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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口计生委的《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的文件精神,近日湖羊场社区服务站通过宣传、申请资格审查、居民代表审议、上报等程序,为一户伤残家庭申报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此次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主要是针对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扶助的要求非常的严格,也很繁琐。 服务站对上报的材料、表格一一进行严格认真的初步审核、评定,紧紧围绕文件的要求召开了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会议,最终原湖羊场职工马秀英家庭通过了审核,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资格。社区仅仅通过3天的时间将各项资料完整上报径山镇计生办,让这位单亲家庭的母亲深深的感受到社区的温暖,党和政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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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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