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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建设“平安余杭”的战略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责任制落实为龙头,以安全隐患整治为抓手,以强化执法为手段,以“三化”建设为载体,强化各项监管措施,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开创工作新局面,加快实现我区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总体目标是:“两个确保、一个力争”。即: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力争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与上年相比实现“负增长”。
为实现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25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突出落实责任,在抓安全生产责任制上要有新举措。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考核与问责力度,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进一步强化镇乡街道和政府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坚持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职”为基本原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强化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责任体系,推进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突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督促企业完善厂部、车间、班组三级责任体系,确保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上半年对全区企业责任制签订和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3、严格奖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贯彻实施《余杭区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不力,造成事故多发,以及区域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给予黄牌或红牌警示。
二、突出源头治理,在抓隐患排查整治上要有新突破。
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个重要手段。在隐患排查治理上,要动真格、出重拳,打好组合拳。
4、全面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针对我区中小企业量大面广,安全生产基础差,安全监管工作薄弱,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的现状,充分发挥镇乡街道安全监管职能和村(社区)自治管理作用,将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边、到底,不留死角。
5、建立区、镇乡街道两级隐患库。通过逐级上报、群众举报等形式,确定并公布一批重点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数据库和分级公布挂牌督办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机制,加大事故隐患整治力度。
6、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抓好国家、省、市部署的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抓好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整治;结合我区实际,明年要重点抓好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区安全监管局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的作用,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7、调整充实区安全生产专家组。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安全检查、隐患整治、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作用。
8、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全区重大危险源监管平台的作用,加大对全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管理。
(三)突出监察执法,在抓监督检查上要有新力度。
通过严格监督执法,推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9、巩固和深化“行政执法年”活动成果。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增加执法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完善群众举报、基层上报以及检查整治发现案源的机制,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的震慑力。全年执法案件数量比上年增长20 %,非事故类案件比例不低于80 %。
10、健全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11、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办法,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落实。
1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案件案审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全区安全监管系统中形成规范化、程序化的工作机制。
13、充分发挥镇乡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下达行使“五项”职权的指标,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
14、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程序。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完善安全生产报告和信息工作机制,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应急和事故处置效率。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的事故,及时在全区通报。
(四)突出“三化”建设,在抓基层基础上要有新提高。
抓镇乡街道安监工作规范化,促进基层监管水平的提高;抓职能部门工作制度化,促进安监工作合力的提高;抓安全生产标准化,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5、全面推广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在总结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机械行业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带动印染、铸造、旅游商贸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要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安全检查和督查范围,推动企业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16、全面开展镇乡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全区镇乡(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扎实稳步推进规范化工作。
17、规范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一制作发放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18、增强各监管部门的合力。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部门监管与综合监管的关系,明确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完善局际协调会制度,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支持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做好工作,搞好协调服务和监督指导,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19、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加大政府投入,整合应急资源,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适时组织一次全区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五)突出安全发展,在抓安全文化建设上要有新声势。
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
20、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使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深入人心。
21、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认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把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纳入日常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
22、加强事故的正反面宣传。剖析典型案例,以及事故的处理结果,让广大职工和群众受到教育。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举报违法、违规和违纪现象。
六、突出综合素质,在抓安监队伍建设上要有新形象。
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关健在人,关健在队伍。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服务热情、清正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
23、加强安监队伍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学习型、责任型、服务型、廉洁型、创新型“五型机关”建设活动,全面提升安监队伍综合协调、指导基层、预测预警、应急处置、行政执法等“五种能力”。
24、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按照“严、细、实”的要求,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抓好镇乡街道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
25、完善对安监干部的考核机制。实行奖惩制度,激活竞争氛围;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人尽其才,构建最佳工作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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