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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内容:泰宁路(新洲路至瑞丰玻璃段)道路工程,长约187米,宽约8米,工程概算80万元。 二、招标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市政施工总承包区内叁级及以上资质、区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2、投标人经济、技术实力强,重合同守信誉,外地企业须在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局备案的施工企业; 3、报名时施工单位须持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叁级项目经理证和工作手册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均需原件,市政专业且外地企业的经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局备案证明)、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壹 万元人民币,未中标的在工程中标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 5、报名时间:2008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8时—11时,下午13时—16时; 6、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利群大厦12楼1216室 联系人:雷小姐 电话:89282811 招标单位:浙江省余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8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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