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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有省级以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含);
(3)2006年(含)以来,具有100万元(含)以上智能交通系统建设业绩(需至少提供一个验收报告或用户反馈证明);
(4)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在本地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5)具有主要设备SCATS系统、全LED可变情报板厂家(或中国代理商)针对此次投标的授权书(最迟在中标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
(6)谢绝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2008年9月26日至 2008年10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0月17日 09:30
九、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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