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具有软件开发能力和实施能力;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约能力,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2、承担过与本项目软件开发项目相类似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附联系人,联系电话)。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杭州地区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须填写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一览表),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需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保证到达现场服务时间小于2小时。
4、谢绝联合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08年8月15日至 2008年8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8年8月26日 09:30
七、谈判时间:2008年8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