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拟对下列7家医疗机构进行注销,现予以公告,公告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1日。 余杭区星桥街道太平社区卫生服务站 余杭区鸬鸟镇山沟沟社区卫生服务站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热电有限公司卫生站 杭州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卫生站 杭州余杭立人高级中学医务室 浙江美术地毯制造有限公司医务室 杭州金福娣牙科诊所 如对公告持有异议,均可在公告期间向区卫生局医政业务科反映,联系电话:86222049。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局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