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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200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已登网完成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人员请于4月15—25日到区卫生局医政业务科现场确认,区属医院可以集中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联系电话:86222049,周六、周日除外)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6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证明(附件2)。 6、对网上已确认但照片无法上传的考生,必须提交符合要求的数码照片电子信息(使用U盘储存)。 三、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到现场确认,并认真核对自己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的与考生本人相关的信息,以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不到现场确认者,其网上报名无效。 四、报名费用:报名费10元,实践考试费120元。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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