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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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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余杭区科技局获悉,修订后的《杭州市余杭区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经区政府同意后已印发颁布。与2003年施行的原《预案》相比,新《预案》对地震级别的划分更加具体、科学,各级对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权限更加明确,并增加了奖励处罚、地震谣传(误传)等事件的处置等内容,整个《预案》更具可操作性,更有利于高效有序地做好抢险救灾和稳定社会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新《预案》共5部分,17项内容,明确了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按有感地震事件和地震灾害事件分类进行应急处理。有感地震事件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发生3.5级以下地震,一定范围有明显震感,但未造成直接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破坏的地震。 地震灾害事件根据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按4个级别进行应急响应:强烈有感及一般地震灾害,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响应;较大地震灾害,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响应;重大地震灾害,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响应;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由国务院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近年来,全球地震灾害事件频发,继2004年底印度洋地震引发海啸灾难后,去年江西九江等地也发生了较大震级的地震,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会议精神,余杭区修订了原《预案》。 据悉,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地震工作管理部门(区科技局)将重点抓好地震应急组织建设,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组织机关各部门对照职能分工制订完善各项分级预案,健全完善有效的地震应急防御体系,全面提高全区地震应急反应能力,保障余杭经济社会既快又好发展。(通讯员 梁福根 记者 陆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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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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