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发布时间:2008-01-22
访问次数:
次
|
根据区委办[2007]16号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度第2次局长接听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听时间:2008年1月25日上午8:30-11:00 二、接听局长单位:区交通局 三、主要受理范围: 1、公路运输管理方面:涉及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驾驶员培训、运输服务业、车辆检测、出租车等方面的相关事项;欠缴、偷逃汽车养路费等规费的行为;涉及公路“三乱”的行为。 2、港航管理方面:涉及港口经营、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经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船舶营业运输等方面的许可;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3、车辆通行费征收方面:车辆统缴费缴纳、退费等相关事项;涉及余杭境内公路收费所的相关事项。 四、接听地点:区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 五、公开电话:86212345
|
|
|
|
来源:信访局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