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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妥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推动机关作风转变,根据区委办[2008]111号文件要求,现将2008年8月份区领导下访约访接待群众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08年8月15日下午14:30时开始,时间半天 二、地点:闲林镇政府 三、接待对象:本区信访群众 四:接待方式:根据群众来访的不同内容,由各信访接待组分别接待 五、接待对象须知: 1、应严格遵守信访秩序,在来访登记室登记后服从接待人员的安排,如实反映情况。 2、多人反映同一问题的,必须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推选出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余杭区信访局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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