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金管[2007]285号文件《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余政发[2004]78号文件第七章第二十一条,住房补贴资金参照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自2007年12月21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补贴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88%调整为3.33%,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补贴存款利率由现行的0.81%调整为0.72%。
余杭区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