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规定,以下用地项目出让计划方案已经批准,现予以公布。
| 序号 |
出让依据 |
宗地位置 |
面积(亩) |
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年) |
公示时限 |
备注 |
| 1 |
余政办2008[128]号、余发改备[2008]123号 |
南苑街道万常村 |
12.711 |
工业用地 |
≥1.0 |
50 |
50 |
拆迁安置用地 |
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在公示的时限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公示时限内接受意向用地申请,公示时限为2008年10月17日——2008年11月15日,接受意向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分局窗口 。联系人:孙垚,联系电话:89163936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二00八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