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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年往届生和外地回余杭学生报考我区各类高中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公告
发布时间:2007-03-08 访问次数:

  1、往届生和外地回余杭报考我区各类高中的学生均需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试的组织、命题、时间、卷面分数、考试形式、成绩呈现方式等见〈〈余杭区2007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余杭区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2、往届生和外地回余杭报考我区各类高中的学生还需参加学生综合素质“审美与艺术”(音乐或美术)、“运动与健康”(学生身体素质测试)、“劳动与技能”(信息技术)、“探究与实践”(实验操作考试)四大类中的四个小项(括号中)的等第测评。其中音乐与美术可任选一项,自行决定测评项目(如声乐、绘画等)。音乐或美术、身体素质测试、实验操作考试三项直接参加区A级测评,一次决定E、P或A。信息技术参加由辅导站指定的学校信息技术测试,只决定E或P,考生要获得A级仍需参加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上测试在四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辅导站决定。
  3、各级各类高中录取时,除对学生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记录册》不作要求外,其余和应届生相同。
  4、报名办法:考生于3月28日——3月30日随带户口本、一寸冠照片两张、报考费65元到户口所在地辅导站报名。逾期自行负责。

余杭区教育局
200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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