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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公务员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1-04 访问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有关部门:
  为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近日,浙江省人事厅组织开展《公务员法》知识竞赛活动。为使全区广大公务员能够积极参与《公务员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竞赛试题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法释义》。试题全文刊登在10月28日的浙江日报,也可从浙江人事编制网www.zjrs.gov.cn“公务员法系列讲座专题”中下载。
  二、时间安排
  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为参加知识竞赛,填写答卷时间;11月20日为参赛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12月上旬,公布竞赛优胜者及优秀组织者名单。
  三、参赛方式
  全区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各类社会人员均可参赛。参赛者在指定答题卡上(可从浙江日报或浙江人事编制网下载;复印有效)以蓝色或黑色的钢笔、圆珠笔将正确的选项圆圈涂实(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答题无效),并将答题卡沿虚线剪下,贴在信封背面,信封正面注明“公务员法知识竞赛”字样,在参赛截止日之前寄往:浙江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310025。团体组织参赛的,提倡集体寄送。
  四、奖励表彰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个人奖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胜奖100名。个人奖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根据竞赛成绩依次确定;同一奖项,按上述方式确定的人数超过设定人数,则抽奖确定。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组织竞赛活动有力的市级人事部门及有关省级单位。获奖名单将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获奖者将得到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本次竞赛活动由浙江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具体承办,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负责指导。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竞赛活动,以此为契机,组织广大公务员学习宣传贯彻《公务员法》。
  如需参考答案,请与区人事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6224089

 


 

来源: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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