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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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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这次公开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 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区经济房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三、招聘需求计划 招聘专业、人数、岗位及条件(详见招聘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公司发展事业服务; 4、具备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1月1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08年1月19日、20日上午8:30起,至下午16:30止。 2、报名地点:杭州余杭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南苑街道藕花洲大街231号)。 3、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证明其水平、能力的证明材料和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其中,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适时通知其参加考试。 2、考试。考试一般由笔试与面试二部分组成,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3、组织考察。考试结束后,按照应聘者得分排定名次,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体检。考察、体检结束后,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拟录用人员。 4、公示。讨论决定拟录用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5、录用。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拟聘用人员,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与各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办理有关手续。若有异议将再次考察核实,并根据情况作相应的处理。 七、其他说明: 1、被录用者为企业合同制职工,工资待遇按各招聘单位内部相关分配制度执行。 2、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书(各招聘部门的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和占分比例,具体以通知书为准)。 3、各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情况和实际考试考核情况,确定具体岗位的最终录用意见。 4、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者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会将应聘者登记的个人信息用于与招聘无关的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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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市建设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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