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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落实区委办〔2008〕127号及余编〔2008〕58号精神,经区人事局同意,区司法局拟选调3名工作人员到基层司法所工作,具体报名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范围:余杭区范围的国家公务员,具有二年以上(含二年)实际工作经验 2、学历:法律(法学)大专毕业以上 3、性别: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后出生) 二、录取方法: 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 自即日起至2009年12月底止,有意者请随带本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到余杭区司法局政工科报名。 地点:南苑街道政法路7号 联系电话:86224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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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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