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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运河镇巡防队员招考公告》,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考察后,确定了拟录用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08年7月31日至2008年8月2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运河镇人民政府反映。单位反映问题时,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时,提倡署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运河镇人民政府综合治理办公室;邮编:311102;受理电话:(0571)86212991。 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周慧敏、王继立、朱富华、朱 淼、陈 勇、李 健、张建良、戚华良、沈杰华、邵永明、张传军、李燕龙、俞水良、宋明均、颜永卫、袁爱民、刘 国、宋鑫良、张 华、韩金武、黄忠根、张 峰、李国飞、奚忠富、金伟(费庄村)、沈 余、沈忠杰、金伟(褚家坝)、胡小良、季 炎、杨国明、徐 东、陆建强、周伟良、孔旭鹏、应剑杰、刘国强、曹云峰、胡炜锋、梅成杰、陈国良、俞海荣、宋方根、黄正农、张建明、方 明、徐丽霞(女)、奚娟花(女)、沈婷(女)、沈张莺(女)
运河镇人民政府 200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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