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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港口建设费基建项目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以及科技经费等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21 访问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港口建设费基建项目、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以及科技经费等使用情况的管理,切实强化对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监管,根据今年重点工作安排,部决定组织开展港口建设费基建项目、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以及科技经费等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列入部2006和2007年度部门预算的港口建设费基建项目。
  (二)2006和2007年度部安排投资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三)2006和2007年度部预算安排的科技项目。
  (四)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内容
   2006年全年和2007年1-8月上述检查范围内的项目基本情况及其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基本情况。包括投资规模、建设进度、建设管理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情况和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2.项目实施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工程概算编制是否合理,设计变更、概预算调整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
  3.筹集资金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套资金是否落实,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4.是否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冒领情况,工程预备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5.是否按规定使用建设单位管理费、提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无乱摊乱挤建设成本问题。
  6.基建资金是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并有专人管理,基建资金支付是否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支付凭证依据是否合法有效。
  7.基本建设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基建收入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8.基建资金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出借和用于计划外工程等问题。
    9.基建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管理使用。
    10.财会机构是否健全,并配备相应的财会人员,各项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凭证帐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是否健全规范。
  (二)科技经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基本情况。包括科技经费收支总体规模、结构和管理体制情况,科技资金来源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情况和科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2.科技项目的立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部门预算要求编制和调整科技经费预算,有无虚报冒领科技经费问题。
    3.是否存在不及时拨付科技资金、大量科技经费结存等问题,资金分配、拨付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规范,单位科技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4.有无挤占、挪用、截留、出借科技经费,从课题经费中直接提取管理费计入科技成本等问题;科技经费的支出是否超出规定范围。
  5.科技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科技项目结题后是否及时进行财务结算,结余经费是否按规定处理。
    6.科技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科技成果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管理,有无存在侵占科技成果问题。
   三、检查安排
   此次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与部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7年9月底,各单位依照本通知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详细说明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各单位应将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项目填报《建设项目资金自查情况统计表》和《科技经费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针对有关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形成自查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部财务司。
  (二)重点检查阶段。部将于2007年10月中旬派出检查组,选择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的具体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并积极配合部检查组做好重点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要全面、深入,如实反映检查出来的问题,防止自查走过场、自纠不彻底。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自查报告撰写质量不高、报送不及时的单位,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对建设项目资金和科技经费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要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认真落实。制订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加以改进、规范,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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