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08年度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药具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下周二开始报名
|
|
|
发布时间:2008-04-25
访问次数:
次
|
2008年度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药具管理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将于下周二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在余杭区人才开发中心(临平南大街171号)。 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29日至5月28日,届时,考生登录培训考试网(网址:www.ttt.gov.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网上报名要求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年限证明需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确认。),于5月27日至29日,到区人才开发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交费。 考生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经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于7月1日至4日登录培训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点设置在杭州。 考试时间为2008年7月5日,考试科目为:宣传教育,药具管理 。 报考对象为: 我区从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药具管理的工作人员。 非卫生技术类专业毕业或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须通过考试的方式取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或药具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药具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市统一考试后,不再开展评审和认定工作。具有卫技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从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药具管理专业工作见习期满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仍按原有关规定办理。 报考条件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具有非卫技专业的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一律计算到2008年12月31日。
|
|
|
来源:人事局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