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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 2、制定本专委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组、界别组、联络组开展工作,做好本专委会工作总结; 3、负责起草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和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4、负责政协提案的征集、初审、交办、催办、落实、反馈等工作. 5、负责起草本专委会的文件材料。 6、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政协委员和其他方面反映的社情民意;负责编报政协信息(含专报件)。 7、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反映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8、负责本专委会对口联系单位(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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