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今日要闻
一周热点
图片新闻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今日余杭 >> 社会新闻
字号[ ]
区妇保院多科联合抢救保住母子平安
患有严重心脏病的妇女是不适宜怀孕的
发布时间:2008-10-06 访问次数:

  患有严重心脏病的妇女是不适宜怀孕的,怀孕后孕妇的心脏负担大大增加,很容易造成心力衰竭,危及孕妇和胎儿的生命。24岁的张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在有过一次怀孕经历后,自觉没有什么异常,不听医生劝告,壮着胆子再次怀上了孩子。近日,张某因腹痛被家人送到了医院,所幸经过区妇保院多科联合抢救,不仅保住了性命,还顺利产下了一名男婴。
  据家人介绍,张某的心脏病叫“动脉导管未闭”,她平时不能进行跑、跳等运动,即使是慢走,时间也不能过长。因腹痛被急送至区妇保院时,她已经怀孕40周左右。当时,孕妇下肢水肿已经足足二个月,咳嗽气促也有一个多月,口唇发紫,不能平卧,血压高,心跳快。医生诊断是子痫前期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动脉导管未闭)、心衰III度、肺部感染、中度贫血等病症。
  孕妇住院后,医院立即成立了抢救小组,考虑到张某自然分娩会增加心脏负担加重心衰,应以剖腹产分娩为宜。但剖腹产手术的麻醉选择非常重要,稍有不慎,极易加重心力衰竭导致患者死亡。为了保障孕妇顺利生产,经解痉、利尿、降压、强心等前期治疗控制下,内科、麻醉科、产科等多科室联合,最终顺利地剖出了一个健康的男婴。术后由内科副主任医师赵华主持后续治疗,每日查房,及时调整用药,经强心、利尿、补液、抗感染及营养心肌等治疗,在医务人员精心照顾及护理下,张某没有发生任何并发症,安全度过产褥期,母子平安出院。
  据该院产科主任王莉钦说,心脏病患者怀孕后,生理的变化往往会造成心脏额外的负担,生产过程中的体能消耗也会增加心脏负荷,有的会出现心力衰竭,危及母亲和胎儿生命,一旦发现受孕,出于安全考虑宜趁早终止妊娠。 (通讯员  方彩玲  记者  张移峰)

来源:城乡导报      
收藏 ]  [  推荐 ]  [ 纠错  ]  [ ]  [ 关闭 ]  [ 打印 ]
 
  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郑重声明  |  隐私保护  |  使用帮助  |  意见征集  | 网站访问统计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主办
杭州市余杭区信息化管理中心 承办 2007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00021
杭州网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和技术支持  
建议使用 IE6.0 在 1024*768 分辨率下浏览 总访问量:6724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