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今日要闻
一周热点
图片新闻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今日余杭 >> 社会新闻
字号[ ]
省教育考试院:谨防5类招生诈骗
发布时间:2008-07-04 访问次数:

  昨日,省教育考试院通报了近期和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打击涉嫌非法招生诈骗案件情况。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不法分子实施高考招生诈骗的手段其实并不高明,考生和家长只要认真了解国家和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增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和行为是完全可以识破的。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社会上一些涉及招生的中介诈骗等非法活动开始出现。行骗者抓住广大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急切心理,随意发布招生信息骗取钱财。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列举了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招生诈骗形式:以军校招地方生名义诈骗、混淆各种不同招生类别、以自主招生为幌子、假借定向招生等名义、吹嘘可以拿到内部指标等,提请考生、家长警惕与防范。

第一类:以军校招地方生名义诈骗

  一些犯罪分子号称有地方指标、可以成为部队干部等,欺骗考生和家长,有的犯罪团伙甚至伪造印章和部队证件,办假军校,从中牟利。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从2008年起,未经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批准,军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地方委培生。为此,有关方面提醒社会各界,特别是考生家长,从2008年起,除参加全国高考,统一录取,按国家高等教育招生渠道招收地方高等院校国防生和军队院校学员外,任何其他关于军队院校招收地方生的消息都属虚假信息。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其实军校招生和普通高校一样,都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而且考生参加军校录取,必须事先通过军队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检,相关要求更加严格。绕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通过所谓的中介招收军校生都是非法的。

第二类:混淆不同招生类型

  我国高等教育目前除了普通高等教育之外,还有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不同的招生类别,其入学条件和考试方法、内容也是不一样的。普通高等教育就必须经过国家统一的普通高考。
  一些外省民办院校,绕过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在媒体上夸大事实,甚至发布完全虚假的招生广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主要面向本地招生,确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须经教育机构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有意参加远程教育学习者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学校时可要求招生单位出示省教育厅的批准文件并进行仔细审核。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要从各级招生机构提供的正常渠道了解学校招生政策和程序等信息,不轻信社会上的传言和信息传播者个人的“许诺”。

第三类:以自主招生为幌子

  自主招生是2003年以来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一种招生方式。国家只批准少数重点学校少数计划实行自主招生。被录取新生有两个条件:第一要在高考前通过学校组织的测试;第二经学校测试合格后,还必须参加高考,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我省重点分数线以上。
  自主招生是有严格条件的,并不像非法中介所说的只要花钱就可以搞到指标。

第四类:假借定向招生等名义

  一些骗子对考生家长吹嘘可以搞到定向招生计划,只要考生和家长出所谓的定向费就可录取,以此骗取钱财。实际上教育部对定向招生一直在加强管理力度。从2005年开始明确地方所属高等学校一般不再安排定向招生,定向招生人数、降分幅度也有严格限制,同时规定不得收取所谓定向费。

第五类:吹嘘可以拿到内部指标

  有的骗子甚至冒充高校招生人员,以计划外指标可以降分录取为说辞索取费用,甚至要求考生家长事先预付一部分定金。其实,招生计划必须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执行,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或计划外指标。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高校招生有严格的录取政策、严格的录取程序和严格的操作规则。用钱不能买分数,用钱也不能让没有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上正规大学。现在高考招生已经实施阳光工程,所有政策和指标公开透明,不存在内部指标的说法。每年高考统招名额,各学校都向社会公布,招生有严格程序,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按各学校分数线投档,是否能被录取,要看考试成绩是否上所填学校分数线。花钱购买统招名额根本不可能。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5点注意事项

  每到高考招生,骗局总是屡屡发生。很多情况下,不法分子犯罪手法并不高明,为何能骗取众多家长的信任?有关专家分析,原因在于很多家长“病急乱投医”,在骗子面前失去了甄别能力,这样的高招骗局几乎年年都在上演。
  尽管高考招生越来越阳光,但还有部分家长总是希望利用关系达到目的,有时明明考生考得不错,家长还要托人,这就势必给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以可乘之机。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对招生录取有任何疑问,都要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正规咨询渠道确认核实。考生和家长要在五个方面提高警惕,予以特别关注。
  第一,高校不会委托任何中介和个人进行招生,如果有人说“我是受某高校委托来进行招生工作的”,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高校招生不会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凡是有收取费用的应立刻举报。
  第三,所有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等各种类型的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已在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的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第四,不存在公布录取计划以外的所谓“内部指标”。
  第五,没有经过省教育考试院和招生院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均属于虚假录取,今后取得的文凭国家是不承认的。
  据了解,教育部严格实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未经省级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入校的各类学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陆文华  薛平)

来源:城乡导报      
收藏 ]  [  推荐 ]  [ 纠错  ]  [ ]  [ 关闭 ]  [ 打印 ]
 
  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郑重声明  |  隐私保护  |  使用帮助  |  意见征集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主办
杭州市余杭区信息化管理中心 承办 2007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00021
杭州网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和技术支持  
建议使用 IE6.0 在 1024*768 分辨率下浏览 总访问量:6724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