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围绕“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义、权利依法保障、市场规范有序、监督体系健全、民主政治完善、全民素质提高、社会平安和谐”,加强制度建设,改善法治环境,努力在稳定有序中建设法治余杭。组织领导:建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余杭”建设领导小组,完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协调等8个专项小组的协调机构,聘请省、市法学界知名专家学者组建专家委员会,组织“法治余杭”论坛。研究出台法治余杭建设意见,纳入“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力争通过10年努力打造一个开放型、法治型社会。营造氛围:开展历时3个月的“建设法治余杭、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文艺汇演,参演者达400余人,近2万人现场观看节目,并通过电视直播、录播,让全区群众享受到法治教育“大餐”。举办“法治?和谐?发展”专题讲座,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突出重点:编制出台《法治余杭2006—2010年阶段规划》和《“五五”普法教育规划》,成立量化考核评估课题组,构建“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框架,使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具体化、数字化。落实职务犯罪旁听制度和行政案件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实施破解执行难意见,明确14个主要部门职责,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工作网络,落实司法救济专项资金,初步形成“党委领导、综治牵头、法院主办、社会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区共新收执行案件2154起,同比下降2.8%,办结2158起,执结率达92.6%。夯实基础: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为载体,拓宽普法宣传教育面,提高基层学法、用法、护法意识,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完善村、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和星级达标活动,有效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2006年余杭区被评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2008年度余杭法治指数为71.84。全年法院系统共受理案件15284件,同比增加3486件;办结14836件,同比增加3339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9706件,调解成功9481件,成功率达97.7%。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9家律师事务所和7家法律服务所分别与全区310个村(社区)签订聘用合同,实现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