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2025654号、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58210号、2-2012-118-13103、2-2012-118-13015、2-2012-118-12837、2-2012-118-12891。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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