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仁和街道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变更管理,强化各方责任意识,确保工程变更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仁和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修订。

二、制定依据

《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适用对象

各村社、科办及相关单位。

四、主要内容

1. 适用范围

《细则》适用于仁和街道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包括新建、续建、改(扩)建项目,涵盖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同样纳入本细则管理。

2. 变更类别

工程变更分为五类:  

重大变更:单次变更金额绝对值≥1000万元。  

较大变更:合同价≥500万元且变更金额绝对值≥10%合同价(或200万元-1000万元);合同价<500万元且变更金额绝对值≥100万元。  

一般变更:合同价≥500万元且变更金额绝对值在100万元-200万元;合同价<500万元且变更金额绝对值在50万元-100万元。  

较小变更:合同价≥500万元且变更金额绝对值<100万元;合同价<500万元且变更金额绝对值<50万元。  

其他变更:单次变更金额绝对值<10万元,或村社自筹资金项目。

3. 审批程序

重大、较大、一般变更:需提交变更方案,经项目办例会审议及街道政务工作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复核后,提交街道班子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再报区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实施。

较小变更:根据金额分级审批,经项目办例会初审及街道政务工作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复核后实施。  

其他变更: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村(社区)全额出资的项目工程变更,由村(社区)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单次变更金额绝对值超过10万元(含)的,须经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

4. 监督管理

严禁“未审批先实施”,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并施工的,街道财统审计办不予拨付建设资金。建立变更管理台账,定期汇总备查。对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失误造成的变更,明确违约责任。

5. 费用控制

工程变更累计投资额原则上不得超出项目概算,确需超出的需经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变更结算费用不得超过审批明确的控制金额,超支部分不予计取。

6.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仁和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仁街发〔2022〕94号)及相关通知同时废止。

五、新旧政策差异

对较小变更简化审批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同时严格监管防止滥用。

1.针对较小变更作出如下规定:若单次变更金额绝对值低于10万元(不含),则归为其他变更类别。其他变更需上报街道分管领导,待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其中,村(社区)全额出资的项目工程变更,由村(社区)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单次变更金额绝对值超过10万元(含)的,须经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方可实施。列入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小额建设工程如涉及较大变更的,按照《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2.较小变更根据金额分级审批。合同价在500万元(不含)以下的较小变更,工程单次变更金额绝对值在10万元-25万元(不含)的,提交项目办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工程单次变更金额绝对值在25万元(含)-50万元(不含)的,经项目办例会初审及街道政务工作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复核后实施。合同价在500万元(含)以上的较小变更,工程单次变更金额绝对值在10万元(含)-50万元(不含)的,提交项目办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工程单次变更金额绝对值在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的,经项目办例会初审及街道政务工作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复核后实施。

六、注意事项

1. 各办(中心)、村(社区)需组织学习《细则》,确保严格执行。  

2. 项目建设单位应提前做好设计论证,减少变更发生,并按规定完善变更手续。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仁和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张成卓

联系电话:0571-89519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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