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郑群,不动产坐落: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香格里拉别墅蓝月半岛33幢101室,不动产权证书: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95331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9月11日
信息索引号 | 002510936/2025-162326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5-09-11 16:4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936/2025-162326
发布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发布日期
2025-09-1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杭登公字[2025]余115号)
2025-09-11 16:4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郑群,不动产坐落: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香格里拉别墅蓝月半岛33幢101室,不动产权证书: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95331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