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冯健瑞、冯玉贵,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盛奥铭座11幢304室,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67676号。
权利人:宋萱英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闲林镇翡翠城云竹苑9幢1单元102室,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余房权证闲移字第08043472号、杭余商国用(2008)第16732号。
权利人: 洪俊杰,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源峰嘉苑47幢1单元902室 不动产权证书: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2083446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