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邓继华,不动产坐落:余杭区余杭镇通济路9幢1单元202室,不动产权证:余房权证余移字第10076652号、杭余商国用(2010)第01709号。
权利人:杭州易闻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赛银国际商务中心8幢801室,房屋所有权证: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04172号。
权利人:黄馨、何志刚,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翡翠城甘棠苑1幢1单元1602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82092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8月11日